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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衛(wèi)斌:治“老賴”要斬斷權力勾連

2016-03-02 08:33:04 m.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法律意義上的“老賴”,指的是民商領域中的一類債務人,其有償還到期債務的能力,就是拒不還債。從最高法公布的數據看,全國有308萬“老賴”進...

  作者:張衛(wèi)斌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針對生效裁判得不到有效執(zhí)行、判決書成了“一紙空文”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打擊“老賴”出重拳,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國共有308萬名被執(zhí)行人被納入“黑名單”。今年1月,最高法還聯(lián)合44個國家機關和具備社會管理職能的單位,以簽署備忘錄的形式,共同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進行信用懲戒。(3月1日新華網)

  法律意義上的“老賴”,指的是民商領域中的一類債務人,其有償還到期債務的能力,就是拒不還債。從最高法公布的數據看,全國有308萬“老賴”進入黑名單,人數之多,超乎人們的想象。法院似乎也拿這種人沒轍。

  所謂有借有還,再借不難。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遺憾的是,“老賴”有錢就是不還,已經成為阻礙社會經濟發(fā)展的一大毒瘤。據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與人民網聯(lián)合推出的全國“老賴排行榜”,“老賴”遍布全國各地,失信金額最高的老賴為59歲的閆占新,失信金額超3.8億元,失信金額最高的法人是廣東開平香江溫泉有限公司,失信金額超3.5億元。全國有7名自然人失信超50次,最多的一人失信次數達79次,2家法人失信超百次。自然人失信時間最長達24年,法人失信時間最長近20年。

  誠實守信是商品經濟社會和諧穩(wěn)定基石。人們訂立契約源于彼此的信任,只有當契約信守精神在社會中成為一種約定俗成的主流時,契約的價值才真正得到實現(xiàn)。“老賴”單方面破壞“游戲規(guī)則”,實則是對契約精神的踐踏,不僅損害了自己的誠信,也降低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度,是對正常社會經濟秩序的嚴重挑釁。

  為治理“老賴”頑癥,各地法院頻頻祭出“絕招”、“怪招”,有些堪稱“狠招”。比如懸賞捉拿,比如在鬧市區(qū)的電子大屏幕上滾動播放“老賴”照片、姓名等信息。盡管如此,“老賴”卻越來越多,大有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勢頭。

  法治社會,朗朗乾坤,豈容“老賴”橫行。治“老賴”一定要擊中其“軟肋”。有道是,人要臉樹要皮。“老賴”之所以日益猖狂,個中原因十分復雜。有的“老賴”是鉆法律不完善的空子,有的則是因為追責不到位,還有某些“老賴”背后有權力的魅影。據2014年安徽泗縣人民政府官網上曝光的一份“老賴”名單,181名“失信者”竟然都是公職人員,是典型的權力耍無賴。

  “老賴”問題應對癥下藥、擊中要害。一方面,固然要進一步健全法制,通過全面限制“老賴”非生活或經營必需的消費、并且拓寬被限制主體、擴大懲戒的范圍、建立全社會失信懲戒聯(lián)動機制,讓“老賴”無處藏身。另一方面,要將權力真正關進制度的籠子,讓權力在陽光下規(guī)范運行。對權力干預司法以及公職人員的失信行為絕不手軟。觸犯法紀的,一定要嚴肅查處,該法辦的法辦,該撤職的撤職,才能起到殺一儆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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