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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文良:解決“只生不養(yǎng)”必須多管齊下

2016-02-23 07:46:10 m.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隨著我國工業(yè)化、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市場逐漸成為勞動力資源的配置機制,越來越多的青壯年農民走入城市,農村留守兒童也就隨之而出現(xiàn),“只生不...

  作者:袁文良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日前,民政部副部長鄒銘在國務院政策吹風會上介紹,目前有個別外出務工父母缺乏監(jiān)護責任意識,很少回家看望和聯(lián)系在家留守的子女,甚至是“只生不養(yǎng)”,造成一些留守兒童身心健康發(fā)展受到了嚴重的損害。國務院常務會議剛剛審議通過的《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強調家庭的監(jiān)護責任,對不依法履行監(jiān)護責任,情節(jié)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外出務工父母,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海南特區(qū)報》2016年2月21日)。

  隨著我國工業(yè)化、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市場逐漸成為勞動力資源的配置機制,越來越多的青壯年農民走入城市,農村留守兒童也就隨之而出現(xiàn),“只生不養(yǎng)”的問題也日益突出。而這些留守的少年兒童正處于成長發(fā)育的關鍵時期,由于父母長期不在身邊,他們無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認識及價值觀念上的引導和幫助,成長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關注和呵護,因而極易產生認識、價值上的偏離和個性、心理發(fā)展的異常。

  作為孩子的父母,也深知這些道理,也很想陪在孩子身邊,使孩子享受家庭的關愛與溫暖,但如果不外出打工,家庭生活就難以為繼,全家人的溫飽就不能解決。所以,“只生不養(yǎng)”絕非是父母之故意,而是為貧困生活所迫,是為了生計不得已而為之。我們可以試想一下,這些青壯年農民如果能在家門口就業(yè),有誰還愿意將年幼的孩子交由年邁的老人看管?又有誰愿意牽掛著孩子而背井離鄉(xiāng)外出打工?再試想一下,如果能夠讓農民工的子女與城市的孩子一樣,在其父母打工的城市接受到平等的義務教育、醫(yī)療保障,又有哪一個父母不愿意把自己的孩子帶在身邊呢?

  所以,要解決“只生不養(yǎng)”問題,就要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各地政府則要出臺相應的配套政策,不能靠簡單粗暴的行政強制手段一刀切,而應該多管齊下,從根本上予以解決。一方面要鼓勵城市資本投資農村,力挺鄉(xiāng)村經濟發(fā)展,以吸引外出的務工人員向農村回流,使廣大的農民群眾實現(xiàn)在家門口務工、在家門口創(chuàng)業(yè);另一方面,要破除城鄉(xiāng)壁壘,消除城鄉(xiāng)戶籍差異,讓留守兒童無阻礙地隨監(jiān)護人進城,與父母一同生活,并享受與城市兒童一樣平等的教育、醫(yī)療等公共服務資源;再者,要通過多種形式的教育,強化父母對子女的教育監(jiān)護責任,使年輕父母從“追責‘只生不養(yǎng)’”的規(guī)定中進行反思,不以社會和制度等因素為借口而逃避對子女的教養(yǎng)責任。

  當然,對缺乏監(jiān)護責任意識、不履行監(jiān)護責任的父母應該追責,對“只生不養(yǎng)”給留守兒童身心健康發(fā)展造成嚴重損害的更應該追責,但這種追責應該是在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中關于“建立完善家庭、政府、學校、社會齊抓共管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基礎上實施,是在為孩子跟隨父母生活、學習提供了完備客觀條件的情況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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