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直播間賣酒“套路”須防更須“解”
作者:周志宏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直播間里,主播展示著貴州茅臺,上架的鏈接卻是與貴州茅臺毫無關系的“貴州小飛茅”;一瓶酒掃碼價上千元,實際購買價才數十元;披著老酒的外皮,實際可能是冒牌貨。(新京報3月14日)
直播帶貨雖說是豐富了一些商品的銷售渠道,可也萌發(fā)了不少銷售套路,有的簡直就是坑人的陷阱。以賣酒為例,有調查發(fā)現,一些直播間用“看不到、搶不到”的名酒為誘餌誤導消費者,給銷售其他白酒引流。同時,離譜的掃碼價與實際下單價相差40多倍,背后已然是一條“灰色”產業(yè)鏈,制作掃碼價兩三百元就能搞定,有商家透露“掃碼價想標多少就標多少”。真讓人難以置信而又不得不信。
隨著老酒、年份酒市場行情看漲,老酒、年份酒成了直播間的“???rdquo;。一些直播間抓住消費者想喝老酒的心理,主播帶貨時通常以某年生產的老酒,或添加了年份酒為噱頭引流,甚至以“停產”、“絕版”為名售賣疑似仿冒假酒;以發(fā)“福利”、給“補貼”為誘餌,利用茅臺等名酒吸引眼球的套路,在白酒直播間持續(xù)上演。這類直播間采用的話術和套路如出一轍,“看不到、搶不到”的福利價名酒鏈接讓一些網友感到被欺騙。
在直播帶貨中,一些主播的不當行為也值得關注。廣告法明確規(guī)定廣告中不能出現飲酒動作。然而,有主播帶貨一款“綿竹大曲”時,竟然將該酒倒進酒杯并喝掉,且稱“這酒好喝,空杯留香”。此外,一些主播還存在利用“專拍鏈接”、讓消費者截圖二維碼搶購低價茅臺等誤導消費者的行為。2023年5月實施的《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規(guī)定推銷商品或者服務并附加購物鏈接等購買方式的屬于互聯網廣告,應遵守廣告法規(guī)定。多家平臺也規(guī)定商家推廣酒類商品時,不得出現飲酒動作等。
通過“掃碼價”進行比價也是一些直播間的套路。在“茅香醬酒”直播間,主播介紹一款52度1500毫升的佳洋“和天下”白酒,展示掃碼價(建議零售價)為999元/瓶,直播間售價為29.9元/瓶。但有消費者購買后掃描產品條形碼顯示售價依然為999元/瓶。種種套路,成為部分白酒直播間“割韭菜”的手段。
直播間賣酒“套路”須防更須“解”。直播間一般是限時上鏈接銷售,結合主播的情緒調動,相較于常規(guī)消費行為,消費者在直播間購買商品的決策時間更短,對相關商品信息的注意程度更低。根據國家網信辦等七部門2021年《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從事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不得發(fā)布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信息,欺騙、誤導用戶。以低價茅臺作為誘餌但未實際銷售,顯然屬于發(fā)布虛假信息。而直播間介紹展示貴州茅臺酒,但上架其他產品的行為,則更是誤導消費者。
直播間內主播等工作人員的不當行為,反映出其對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漠視態(tài)度。直播電商平臺應盡到自我凈化的責任,利用先進技術篩查、屏蔽涉嫌欺詐、低俗的直播內容。監(jiān)管部門要不斷創(chuàng)新監(jiān)管方式方法,對違法違規(guī)主體必須依法及時加以懲治。通過凈化電商直播生態(tài),讓消費者不被各種無良商家的種種套路“收割”,在誠信環(huán)境中理性消費、放心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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