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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尤福:罵舉報人"王八",真是"小人之過也必文"

2019-05-20 15:10:40 m.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被組織第一次函詢后,其不但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不從自身查找問題,卻把精力用到查找舉報人,公然揚言揚言"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陰謀詭計,不要廟小妖風起、池小王八多,搞破壞...
  作者:鄧尤福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一步錯步步錯,走到今天這個地步,悔恨不已!悔不該無視紀律和規(guī)矩,悔不該忘記當官發(fā)財'兩條道',悔不該沒有珍惜組織給予的挽救機會……"日前,云南省普洱市國資委原黨委委員、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王宏斌不曾想到,組織三次函詢提醒后動了真格,更沒想到當自己在淚流滿面地反省痛悔時,等待自己的將是黨紀國法的嚴懲。(5月19日,人民網(wǎng))
  被組織第一次函詢后,其不但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不從自身查找問題,卻把精力用到查找舉報人,公然揚言揚言"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陰謀詭計,不要廟小妖風起、池小王八多,搞破壞。"其最終受到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可以說是咎由自取。
  其實,回過頭去看,其斥罵舉報人"不要池小王八多搞破壞"的一席話,還真是印證了《論語·子張》所言"小人之過也必文。",反倒讓人覺得是在罵自己。告誡別人"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陰謀詭計",而忘記了用自己罵別人的話先照照自己,誰知自己才是搞陰謀詭計的始作俑者。
  面對紀委的函詢,不是就舉報的問題一一對照,而是采取抵抗否認,用"沒有的事"一口否認。這既把組織對自己的提醒和幫助當作耳旁風,丟掉組織伸出的"橄欖枝"。也錯過了自己改過自新的一次次大好機會。正所謂,機不可失失不再來。對待組織一而再、再而三的函詢,沒有認真的反省,以至于讓自己在違法道路上越滑越深,掉進萬丈深淵。從一定程度上說,這也是不珍惜自省機會的結果。因此,其怨不得天,也怨不得人,只能怨自己,光明大道千萬條不去走,卻非要在一條暗道上走到黑。
  事實上,從近年來查處的腐敗案例看,這樣"螳臂當車"的人還真不是個別,他們憑著僥幸心理對抗組織調查,不惜采取一切手段深挖舉報人,漂白自己,甚至是打擊報復舉報人。但是終究沒能逃過紀檢人員的"火眼金睛"。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即便是躲過了初一也難逃過十五。而透過這些人的所作所為,恰恰把其不敢于擔當、不講誠信的一面暴露無遺,連自己的錯誤都不敢于承認,還能寄望其虛心聽取群眾意見,接納各方面的批評?無論是黨政干部還是企業(yè)干部,對抗組織調查挑戰(zhàn)的是黨紀權威、破壞的是組織紀律,是不講黨性原則的表現(xiàn),這是堅決不能容忍的。
  俗話說得好,人非圣賢孰能無過。聽到批評的聲音,能"吾日三省吾身",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這不僅是做人的正確打開方式,也是黨員干部應當遵循的做法。犯錯誤不可怕,只要敢于正面錯誤,接受組織的批評教育,改正錯誤后還是好同志。而最可怕的是自己犯了錯誤,甚至是面對別人指出錯誤,面對組織的挽救,還不以為然,不知悔改,不懂感恩,這樣只會讓自己在錯誤的泥潭里越陷越深。這對那些依然心存僥幸的干部來說,無疑是最直白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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