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傳言:田樸珺的起訴給自媒體人敲了警鐘
作者:王傳言 稿源:時評界 編輯:時小川
因認為王女士在其持有的微信公眾號“獸樓處”發(fā)文稱自己“撩漢”“走野路子”,這嚴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田樸珺將王女士訴至朝陽法院,要求王女士賠禮道歉,并賠償其精神損失50萬元及合理支出5萬余元。記者昨日獲悉,朝陽法院已受理該案。(10月7日《新京報》)
55萬元,這對于一個公眾號來說并非小數(shù)目。而田樸珺的起訴,作為維護自己權益的個案,更有廣泛的意義。就是對于所有媒體人敲響了警鐘。在自媒體風起云涌的時代里,每個自媒體人到底應該如何做,才能夠實現(xiàn)恪守法律和道德的雙重邊界?這是一個永恒的追問吧!盡管,最終的判決依舊需要法院的最后決定,但是每個自媒體人都應該以此為戒。
這個“獸樓處”的公眾號,或許真的沒有希望侵害田樸珺的名譽,而主要目的是為了吸引粉絲,增加廣告,如此而已。但采取的手段,卻是在客觀上有侵害他人名譽的嫌疑。到底有沒有尊重事實,有沒有編造事實,是否是導致“王石困局”的原因,尚有待確定。不過,這篇文字無論從標題還是內容,都指向一個目的:吸眼球。
我們來看看標題《田樸珺撩漢往事,世界就這樣被走野路子的女人搶走》,多么惹眼呢!而文中稱田樸珺是導致“王石困局”及“萬科死亡”的原因,并稱“王石多年積累的商譽,也在田小姐長時間的自我炒作中消耗殆盡”“王石今日之困局,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這段關系的拖累”“明明主動追求的這段關系……卻偏偏要在所有公眾場合擺出受害者的姿態(tài)。”這些讓人血脈膨脹的字句不正是每個自媒體人都夢寐以求的嗎?希望通過這樣的字眼吸引公眾的觀眾,從而增加粉絲,增長廣告費用,獲得收益。
筆者也是一個自媒體人,在今日頭條、騰訊企鵝媒體平臺、一點資訊等地方有自己的賬號,在運營的過程中也發(fā)現(xiàn)一個比較怪異的現(xiàn)象就是,那些你認真寫的并沒有太多的點擊率,反而是那些擦邊球、娛樂花邊有著無數(shù)的點擊,尤其是標題夸張、內容扯淡的內容。于是,這就會導致自媒體時代的劣幣驅逐良幣,自媒體人都會傾向于那樣的內容。我想,“獸樓處”的出發(fā)點也是如此吧!
一個新事物要健康發(fā)展,必須走過一條曲折期,而自媒體誕生至今,尚處于野蠻生長時期。在這個時期,法律上需要填補空白,加強平臺的監(jiān)管,對于那些虛假數(shù)據,侵害名譽的自媒體進行關停整改;而那些開設自媒體的平臺,也需要加強門檻監(jiān)管,肩負起屬于自己的責任,對于發(fā)布的內容進行有效審核,杜絕違法亂紀的內容出現(xiàn);而對于自媒體人本身來說,必須將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的信條高懸自己心間,時刻捫心自問。只有這樣,自媒體的春天或許才能夠真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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