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凡:“4天40元游桂林”,該調查什么?
作者:尚凡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近日,針對網(wǎng)民關注的視頻“40元4天3晚桂林低價游”,當?shù)赝▓蠓Q:已立案調查。(7月17 封面新聞)
利潤源自價格與成本之間的差額,投資興辦旅行社雖客觀上是為眾游客提供服務的,但在主觀上則是為了獲取相應的利潤。以服務旅客為宗旨的旅行社,在向游客提供相應服務的基礎上,理應收取一定的費用。
4天3晚游桂林收費40元,雖看似有價,但冷靜思之,按現(xiàn)行普遍消費標準衡量,此價格明顯低于了成本價,如此低的價格不僅難以獲得應有之利潤,而且還很可能收不回成本,顯然做的虧本買賣。
面對日益激烈的競爭,為贏得游客,個別旅行社耍起了小聰明,玩起了價格游戲,推出了誘人的“低價游”;堤內(nèi)損失堤外補,讓游客少花錢,雖看似好事,但導游卻將黑手伸向了游客,或再次收費,或強制或變相強制“購物消費”等。
如此這般,不僅背離了合同,涉嫌欺詐,將旅游變成了“購物”,而且還事實上加重了游客的旅游負擔,削弱了其游客的獲得與幸福感;為此,各地旅游監(jiān)管部門,均亮出狠招,不斷加強了對“低價游”的懲治力度。
毫無疑問,此視頻被媒體曝光,再次表明,“低價游”看似銷聲匿跡,但事實并非如此,又出現(xiàn)了死灰復燃的跡象;形形色色的“低價”游,受傷的不只是游客,更傷害到了旅游事業(yè)的健康發(fā)展,難怪會再次引發(fā)媒體與網(wǎng)民的關注。
消除旅游領域內(nèi)的諸如“低價游”等怪象,既有利于提升游客的旅游品質,又能促進消費,拉動經(jīng)濟發(fā)展,又有利于提升旅游幸福指數(shù),一舉多得,面對浮出水面的“低價游”,不該聽之任之,而當好好查查。
“查”既是查清事件的來龍去脈、是非曲真,更是解決問題的。面對盛行一時的“低價游”,有關部門較傳統(tǒng)的做法,查清是否屬于“低價”,發(fā)出警示,對當事旅行社等處以罰款,讓其為自己的“聰明”買單。
此番動作,雖不失為“查處”辦法,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深入思之,既不能將“耍小聰明”者打痛打狠,更不能將“怪象”斬草除根、一網(wǎng)打盡;顯然是“查”出了問題,面對死灰復燃的“怪象”,該查點什么的。
一是要查“合同”,補齊漏洞。是否“低價”,一目了然,無須大動干戈;監(jiān)管部門要將重點放在法律依據(jù)“合同”上,對合同進行全面審查,找出坑害游客的“不合理”與“霸王”條款,不給亂收費與強制購物等以機會,并逐步推行標準化的“旅游合同”。
二是要“查”旅客,為何不敢發(fā)聲。現(xiàn)實中,面對因由低價游帶來的問題,眾游客雖深感“受騙上當”,但卻選擇“忍氣吞聲”,原因何在?該好好查查,同時,依據(jù)查出的原因,及時亮出相應招數(shù),為游客說“不”、發(fā)聲,創(chuàng)設良好的條件。
三是要“查”清背后的原因。一個巴掌拍不響,個別旅行社,只所以膽敢打著“低價游”的旗號等,公然強制購物等,與景區(qū)沿途、附近商家為虎作倀有密切的關系,不能將板子只打在“旅行社”身上,也需要通過“查”有方式,將這些傷害旅游與游客的“毒瘤”徹底祛除。
破解旅游“低價游”等旅游亂象,形成良好的旅游環(huán)境,既需游客睜大眼睛,主動遠離之,更當抓住病根,綜合施策,共同持續(xù)給力;因此,面對再次露頭的“低價游”,是謀定而動,亮治本之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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