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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圈辱罵交警受處罰:代表自身形象

2016-03-09 09:19:57 m.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這位女子固自身的不理智行為,付出了法律代價,當然,這也給廣大網(wǎng)民朋友敲響警鐘,提醒大家即便在虛擬的網(wǎng)絡世界里,也不能信口開河...

  作者:周歌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亳州女子劉某因不滿交警對丈夫馬某酒駕處理,在微信朋友圈辱罵交警,受到行政拘留5日(行政拘留不予執(zhí)行)的處罰。3月7日,亳州市公安局譙城分局通報了這一處理結果。(據(jù)3月8日財經(jīng)網(wǎng))

  這位女子固自身的不理智行為,付出了法律代價,當然,這也給廣大網(wǎng)民朋友敲響警鐘,提醒大家即便在虛擬的網(wǎng)絡世界里,也不能信口開河,更不能做出違背道德甚或違反法律的事情。在當前的信息化時代,QQ、微信等新型社交工具,著實為公眾的生活提供了極大便利。公眾通過這些社交工具,不僅方便于與他人的聯(lián)絡溝通,也能夠及時獲取更多資訊。

  可以說,這些新型社交工具的出現(xiàn),有著太多益處。尤其令公眾欣慰的是,現(xiàn)在越來越多的黨員干部,而且有不少領導干部通過這些新型社區(qū)工具,加強與公眾聯(lián)絡溝通,既能夠及時獲取民眾意見建議,也能夠及時解答各類政策資詢等,還能夠第一時間為百姓排憂解難。因此,對于此類社交公具,我們大家當應共同珍惜、呵護。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近些年來,有少數(shù)公眾借助微信平臺大肆傳播色情、暴力等負面消息,也有一些公眾利用微信“朋友圈”傳播虛假信息,這其中,有些“大地震”、“多位孩子被偷”等虛假消息,很容易引發(fā)公眾的恐慌與不安,甚至會在社會上造成十分惡劣影響。好在,公安機關及時出現(xiàn),對一批造謠傳謠者依法進行了懲處,也給公眾敲響了警鐘。

  但是,仍有不少公眾經(jīng)常在微信朋友圈發(fā)布一些消極、負面的資訊,甚至,有些人的“朋友圈”成為了“出氣筒”,動輒就在上面大發(fā)牢騷,更有少數(shù)公眾在上面對領導、對他人破口打罵,以致于進行詛咒,而這位被公安部門依法處理的案例,便是生動有力的例證。其實,每一個人的QQ、微信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著自身的形象,其自身品行、修養(yǎng)、性格特點等,都會在微信中得到傳遞。

  因此,我們每一個人都應當精心打理自己的QQ、微信,我們要盡己所能向社會、向他人傳遞正能量,只要我們大家都能做到這點,我們的社會必然會更加和諧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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