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蕊:打黑除惡 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
作者:孫蕊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近日,北京市紀委監(jiān)委印發(fā)《關于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強化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要求全市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聚焦主責主業(yè),強化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堅決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問題,深挖徹查黑惡勢力“保護傘”,為從源頭上鏟除黑惡勢力滋生的土壤,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實黨的執(zhí)政基礎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近年來,一些地方黑惡勢力有所抬頭,欺行霸市,擾亂社會秩序,妨害司法公正,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造成極大的危害和威脅,拉攏腐蝕干部,在社會上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人們對之恨之入骨,但往往又迫于無奈,敢怒不敢言。而一些地方官員,身為人民的公仆,在打黑除惡的問題上,立場不堅定、態(tài)度不堅決、打擊不徹底,某種程度上助長了黑惡勢力的淫威和張狂,甚至還有個別官員和黑惡勢力蛇鼠一窩、沆瀣一氣,互相勾結(jié),成為黑惡勢力的保護傘。
看到這種現(xiàn)象,人民恨之入骨,這種現(xiàn)象不僅僅損害了黨員干部形象,更是損害了群眾的利益。因此筆者呼吁,黨員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則,堅決不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更要積極參與打黑除惡行動,還百姓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俗話說,在其位,謀其政,擔其責。黨員干部就應該為黨和國家以及人民群眾盡職盡責。否則,就必須受到問責、得到處理。對打黑除惡不力的官員實行問責,實施“一票否決”,可以從制度上、根本上倒逼官員對黨忠誠、為民負責。相反,如果對一些官員在打黑除惡問題上出現(xiàn)的不力、不到位,一方面會使黑惡勢力坐大成勢,另一方面,也會使官員在思想上引不起足夠的重視,很有可能走到人民群眾的對立面,而淪為黑惡勢力的幫兇。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始終堅持“打早打小、露頭就打、除惡務盡”的原則,進一步突出打擊重點,加強大案督辦,狠抓線索核查,夯實基礎工作,完善長效機制,健全法律武器,全面提高打黑除惡工作的專業(yè)化水平。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切實形成打擊合力。要積極推動打黑除惡工作長效機制建設,逐步完善打黑除惡法律法規(guī),加強政法機關打黑除惡專業(yè)隊伍建設,健全打黑除惡工作領導協(xié)調(diào)、責任考核、辦案協(xié)作和執(zhí)法監(jiān)督等規(guī)章制度。要注重打防結(jié)合、標本兼治,綜合運用各種社會管理手段,及時堵塞社會管理漏洞,推動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從源頭上鏟除黑惡勢力滋生、發(fā)展的土壤和條件,真正還社會以公平正義、安定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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