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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2元“必點”紙巾被罰2萬,偷雞不成蝕把米

2021-05-26 17:07:31 m.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dǎo)讀]  消費者有選擇的權(quán)利,盡管一包紙巾僅2元錢,火鍋店也不能設(shè)置為“必點”項目,強賣給消費者。這種“霸道”的做法,消費者顯然難以接受。當(dāng)?shù)厥袌霰O(jiān)管部門對其開出2萬元罰單,可謂...

  作者:丁家發(fā)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近日,浙江省溫州樂清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轄區(qū)內(nèi)某火鍋店內(nèi)存在“吃飯必點紙巾,且沒有事先告知消費者”的現(xiàn)象。該紙巾一包售價2元。經(jīng)過調(diào)查取證,因在點餐系統(tǒng)中將紙巾設(shè)置為不可取消的“必選商品”,這家火鍋店接到了來自市場監(jiān)管部門的2萬元罰單。(5月26日新華社)

  消費者有選擇的權(quán)利,盡管一包紙巾僅2元錢,火鍋店也不能設(shè)置為“必點”項目,強賣給消費者。這種“霸道”的做法,消費者顯然難以接受。當(dāng)?shù)厥袌霰O(jiān)管部門對其開出2萬元罰單,可謂“偷雞不成蝕把米”。火鍋店算計消費者“因小失大”,為自己任性和“霸道”行為買單,可以說一點也不冤。

  消費者進店吃飯消費,不可避免會用到紙巾,一般消費者也不會自帶紙巾,而大多數(shù)餐飲店都無償提供給消費者使用。然而,溫州樂清市這家火鍋店卻在紙巾上算計顧客。該店使用的是一款在線掃碼點餐系統(tǒng),顧客通過掃描二維碼進入小程序挑選菜品。但在小程序中將紙巾設(shè)置成“必點”項目,售價2元,且顧客無法從點餐界面內(nèi)取消。整個點餐流程中沒有任何關(guān)于紙巾是否可以清退以及如何清退的提示。同時,紙巾的包裝盒上以及收銀臺位置,也沒有任何關(guān)于紙巾清退的情況說明。就是這么任性和“霸道”!不點紙巾,就別想在火鍋店用餐。

  不可否認,店家免費提供紙巾,消費者使用起來不會“心痛”,或許會造成較大的浪費。而對于店家來說,也要額外承擔(dān)一筆成本。如果從遏制浪費的角度考量,對紙巾實行有償使用,只要明碼標價,并讓消費者能夠自主選擇,按理說也無可厚非。但是,這家火鍋店在線掃碼點餐系統(tǒng)中,將紙巾設(shè)置成“必點”項目,就有強迫消費者必須購買的嫌疑,等于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quán),嚴重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quán)益,也有違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則。

  如此“霸道”做法,金額雖小,也會讓消費者感到不痛快,如鯁在喉。而漠視消費者合法權(quán)益,處處想著怎么來算計消費者,最終受損失的或許是店家自己。試想,消費者進店吃飯,即便自帶紙巾也不行,必須購買店家的紙巾,有一種被坑的感覺。有了不愉快的消費體驗,消費者通常也不會再“回頭”來消費了。而只顧眼前蠅頭小利,光靠“一錘子買賣”做生意,店家也肯定維持不了多久。

  《浙江省反不正當(dāng)競爭條例》第十三條規(guī)定,經(jīng)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吃飯必點紙巾”,無疑屬于提供餐飲服務(wù)時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的違法行為。當(dāng)?shù)厥袌霰O(jiān)管部門對這家火鍋店出罰款2萬元的處罰決定,于法有據(jù)?;疱伒隇樽约旱?ldquo;霸道”行為買單,完全咎由自取。

  筆者認為,對類似侵犯消費者合法利益的任性和“霸道”行為,就應(yīng)該依規(guī)依法予以重罰,讓其“偷雞不成蝕把米”,被處罰得有“痛感”,才能讓店家長長記性,今后不敢再“胡作非為”坑害消費者。同時,也能警示其他商家汲取此事件的教訓(xùn),重視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quán)益,嚴格規(guī)范自己的經(jīng)營行為,不做任何損害消費者利益之事,從而避免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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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關(guān)鍵詞:溫州 市場 監(jiān)管 丁家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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