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騷擾男作家 究竟誰是傷害之源?

作者:宋祖禮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當事實尚不清楚時,無論圍觀者站在哪一邊,都有對受害人造成二次傷害的可能——不以事實為依據(jù)的站隊,本身就是流氓行徑。這一點,在這個焦點事件上體現(xiàn)得最為露骨,也最為典型。
有人說,在一個名人身上挖掘一件過去七年之久的事情,很難排除其“蹭熱點”的嫌疑。但是當“炒作”、“營銷”這樣的字眼被輕易提及,無形中,性侵、猥褻這一社會陰暗面的危害就被忽略了。
2016年的一項調查顯示,假如孩子遭遇性侵害,僅有32.54%的家長能確定可以從孩子言行中識別;而假如發(fā)現(xiàn)孩子被性侵,仍有15%的家長選擇不報警。
對自己的孩子尚且如此,對自己身上發(fā)生的事情,受害者常常更加諱莫如深。他們往往只會在性侵類案件爆發(fā)的契機中才會講出自己的故事,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這個時機中,他們需承擔的社會壓力是相對最小的。這也是每有重大猥褻案件發(fā)生時,我們就會看到類似案件“爆發(fā)式增長”的原因——不是壞人變多了,而是一直以來,壞人都在被包庇。而包庇的方式,有時是無情的道德枷鎖,有時,僅僅是一個以妄加猜測為依據(jù)的站隊。
看到這一點以后,果斷站隊所謂“弱勢群體”是不是就先天正確了呢?事實上也有不少人表示,男作家勇敢爆料的做法,是賭上了自己的前途命運,殊死一搏。但是這個時候就開始對郭喊打喊殺是不是也太早了一點?
“老師因強奸遭開除 46年后女學生作證是誣告”這條新聞言猶在耳,年過古稀的老人背負了大半生強奸罪的惡名,而其被公眾“定罪”的理由多少離不開“女生敢說出來,他就肯定不干凈”這樣的道德推論。
一個風言風語式的有罪推定已經(jīng)讓一個人一輩子抬不起頭,我們在站隊的時候,是否也要再考慮一下,自己會不會成為“道德碰瓷”的幫兇?
動機合理不意味著事實成立,何況你看到的“動機”還是未經(jīng)佐證的集體想象。將欲加之罪發(fā)展到極致的解讀中,還有一例最為令人痛恨者,不惜將當事人的性取向、乃至與此事完全無關的往事牽強附會地拉扯出來,大有將其視作“罪證”的傾向。
且不說將完全無關的人捅上熱搜會對其造成多少新的誤解和傷害,唇槍舌劍之中將同性戀歧視訴諸鍵盤,更以群體的形式對一群無聲的路人輸出了“成噸”傷害??杀氖?,對于這種“誤傷”,受害者連反駁的余地都沒有。
也許參與這些傷害的所有人都認為自己不是故意的,但是這改變不了群體傷害已經(jīng)釀成的結果。義憤填膺,不是行兇的理由,但是廉價的情緒,往往讓一個好人,活生生被裹挾成了洪水猛獸。
新周刊在2010年出過一期封面,叫“圍觀改變中國”,在此之后,“吃瓜群眾”一次次用輿情佐證著圍觀創(chuàng)造的巨大力量。如今,我們已不再質疑“圍觀能改變中國”這一現(xiàn)實,但我們必須開始思考,這里的“改變”是變得更好還是變的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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