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臉識別治闖紅燈,并非長久之計

作者:石習之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整治行人闖紅燈,人臉識別抓拍系統(tǒng)正式啟用!25日,4名在經十路舜耕路口闖紅燈的行人,當天即被核實身份。目前,他們已被通知盡快接受處罰,否則將函告其工作單位或居委會。濟南交警通報稱,自5月3日開展路口交通秩序百日提升行動以來,全市共查處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6213起,曝光了50多名違法行為人的高清圖像。(6月14日 鳳凰網)
在人們普遍認知中,似乎交通規(guī)則主要是限制機動車的,不論在十字路口或是限速道路上,都有著大量的電子眼在監(jiān)督著機動車的一舉一動,一旦“越界”,將面臨數(shù)額不少的罰款,以及扣掉分數(shù),甚至吊銷駕照。反而言之,非機動車就自由了不少,沒有類似車牌的統(tǒng)一編號,只要不被交警現(xiàn)場抓到,就沒有人能找到自己,就比如,闖紅燈這對于機動車來說的大錯誤,在非機動車看來是“小菜一碟”。
針對這樣的現(xiàn)狀,濟南交警“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拿出了人臉識別這一“大招”,非機動車便不再是無人管、無人追、無人罰的“三無”群體,闖紅燈被抓拍后,當天即被核實身份,被通知盡快接受處罰,否則將函告其工作單位或居委會,不但要接受處罰,還會被大屏幕時時曝光, 讓違反交通規(guī)則的非機動車無處遁形。
杜絕闖紅燈,依靠人臉識別,雖然有效,卻治標不治本。人臉識別的確可以起到懲治警告的效果,但與此同時其巨大運行成本卻令人為之擔憂,系統(tǒng)的大額費用,一個個通知查找需要的大量人力物力,暫時的效果,達到了暫時的效用,卻不是長久之計,更加折射出根治“中國式過馬路”的難度和尷尬。
筆者認為,人臉識別是在對所有交通參與者“提個醒”,只要在馬路上通過,都必須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沒有人是“三無”群體。要讓文明交通意識自覺發(fā)自于心,主動行動,使之成為一種社會習慣,社會大眾對交通規(guī)則始終存敬畏之情,才是最為長久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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