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飛:3歲小孩是如何擊敗執(zhí)法的城管的?
作者:范飛 稿源:時評界 編輯:時小川
近日網上流傳一段小男孩持鋼管對抗城管的視頻,視頻中,一個僅有3、4歲大的小男孩手持長鋼管,與城管做對抗,嘴里還念叨著“不準動我奶奶、不要欺負我奶奶”,圍觀的人都在哄笑拍照。
看到這個視頻后許多網友感覺笑不出來,有替孩子成長擔憂的,有怪路人冷漠的,更多有責罵城管責怪體制,認為城管過分,體制無情的。而有一位網友的看法引起我的注意“如果城管做的是對的,而僅僅因為這個小孩的出現(xiàn),讓很多對的事情做不下去了,弱者和制度,我們站哪邊?”
弱者有千種百樣,而制度是維護秩序必不可少的法則。不得不說,“鋤強扶弱”是我國一種根深的傳統(tǒng)思維,當強弱碰撞,人們總是不自覺先站在弱者方指著強者。毫無疑問,跟行政機關比,跟體制比,跟國家比,執(zhí)法對象是“弱”的一方,制度的對象眾多,所以往往容易被指責。如果在制度與違反制度的那些“弱者”相碰撞的時候,人們都支持著“弱者”方,而讓制度不能得以實施,那么今天有四歲小男孩,明天就可能有五歲小女生,八十歲老婆婆,六十歲殘疾人...“弱者”各有各的艱辛,就連每個犯罪人背后也有各種多元化的原因,我們的制度就應當讓步嗎?制度本不是與“弱者”對立,為了維護大多數(shù)人的權益,制度必須要約束違反規(guī)則的“弱者”。
現(xiàn)在有人可能覺得小攤販為了生活也不容易,行個方便又怎么了?但是,當你在路上擁堵不堪的時候,當你行走的街道如市場混亂的時候,當你周邊各種氣味彌漫的時候,當你吃了流動攤販食品上吐下瀉的時候,你是否會責怪制度執(zhí)行得不夠嚴格?制度的建立必然是經過多重考慮反復商討的,不允許占道經營也會建立特定市場,制度的建立也必然是以廣大人民利益為基礎的。如果今天因為這個小男孩退讓,那么明天,后天還有更多“小男孩”,到時候面對每個弱者都退讓,所有的秩序豈不全都亂套?制度是一個法則,把多樣情形拉進統(tǒng)一標準的法則,為了更多人的方便,制度必不可少。
我們的制度或許也有不夠完善的地方,但也應當通過合法途徑來反應和解決。我知道有過城管暴力執(zhí)法,但我也看到過攤販的撒潑與無賴。制度本身不是問題,執(zhí)行的人或許是有不對,但也不能以偏概全。如今法治社會,應當給所有人同一標準線,不能因人而異,維護制度尊嚴。所以,與那些因私利違反制度的“弱者”對立的話,我絕對站在制度這邊,站在法律這邊,站在更廣大人民利益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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