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喜林:不要逼快遞小哥下跪
作者:郭喜林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5月6日,一張快遞員給客戶下跪的照片在微博里熱傳,網(wǎng)友紛紛將矛頭指向了客戶。那么事實的真相到底是什么?當時發(fā)生了什么能讓快遞員做出這樣的舉動? “因為快遞小哥沒有先打電話而是在樓底下喊了名字,就對小哥不依不饒推搡,把小哥車鑰匙拔了不給。無奈的小哥跪下求都不給,現(xiàn)在人怎么了?為難別人還影響別人休息。”(華商報5月8日)
因為快遞小哥沒有打電話,在樓下大聲喊了郭女士的名字,女主人不依不饒,即便是快遞小哥下跪讓錯,她都不放過。幸虧這個女人不是當年的慈禧太后,否則快遞小哥就會掉腦袋。這個女人真的像撒潑的母老虎,這樣的女人怎么這么不懂得尊重人?快遞小哥起早貪黑送快遞,是為了養(yǎng)家糊口,他們挺不容易的。但是,人與人之間,不知道為什么,為啥有的人不能得饒人處且饒人?其實,叫了名字也沒什么不對的地方。我們每個人的名字,不就是讓人叫的嗎?為啥快遞小哥就不能叫呢?
即便是快遞小哥在工作中存在一些缺陷,也不能拔走快遞小哥的車鑰匙,影響快遞小哥的正常工作。人與人之間應當多一些理解。如果叫了名字就不高興,如果叫了名字,就拿走快遞小哥的車鑰匙,嚴格來說,郭女士的行為涉嫌違法,屬于搶奪別人財物,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并不是郭女士想的那么簡單。但是,不管快遞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是如何規(guī)范快遞員服務流程的,快遞小哥叫客戶的名字在法律層面并不違法。筆者認為,郭女士必須弄清法律概念。如果我們不依法辦事,就會觸犯法律。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快遞小哥當時并不需要給郭女士下跪,他只要給公安110打個求助電話即可。
然而,我們的快遞小哥石師傅并沒有選擇報警,而是寧愿自己受委屈。即便是石師傅不知道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以下跪方式求郭女士給他車鑰匙,郭女士理應將鑰匙給他。如果郭女士把車鑰匙拿回自己家里不給,其性質(zhì)就是違法。如果我們不把這件事情上升到法律層面來分析,快遞小哥石師傅真的太委屈。有些事,我們必須多從法律的角度進行反思。我們每個人的言行只有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才是正確的,絕不能靠自己的主觀臆斷認為自己是正確的。應該說,我們每個人都有權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其前提是在維護自己的權益不受侵犯時,不能用違法的方式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否則,就會觸犯法律。
其實,人與人之間的交往關鍵在于相互理解與信任。只有把理解對方放在前面,才能避免發(fā)生不必要的矛盾;只有把理解當作交流與溝通的橋梁與紐帶,才能讓彼此產(chǎn)生信任。人們常說,不管干什么工作,只有分工不同,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但在現(xiàn)實生活中,還是有不少人對快遞員的工作缺乏理解,總認為他們的工作低下。然而,如果沒有許許多多的快遞員在任勞任怨和辛辛苦苦地工作,我們網(wǎng)購的東西就無法及時送到自己手中,我們寄給親人們的禮物就無法及時得到。因此,只有多一份理解,才能讓我們增添更多的信任;因此,只有人與人之間相互理解與信任,我們每個人才能擁有彼此需要的和諧社會;因此,當我們責怪他人的時候,更應該反思一下自己;因此,建設和諧社會人人有責,建設和諧社會需要我們每個人從每一件小事做起。光說不做,那是不行的;只要求別人去做,自己不做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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