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鴻瑞:“網絡代罵”受追捧 社會戾氣需化解
[導讀] 寧愿花錢罵人,也不愿握手言和,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怨?雇主花錢找“代罵”的背后,充斥著滿滿的戾氣。正是因為戾氣發(fā)酵、膨脹,在日常生活中難以找到一個合適的出口,“網絡代罵”...
作者:謝鴻瑞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繼“代體檢”“代考”“代寫暑假作業(yè)”等服務之后,近期,網絡上又有一種“奇葩”的“代罵服務”受到追捧。所謂“網絡代罵”,就是只要你愿意花錢,告訴職業(yè)代罵人對方的電話,他們就能幫你罵人,還能換各種歸屬地的號碼罵人。據媒體報道,“網絡代罵”價格通常幾十至幾百元不等,不少商家都聲稱自己“專業(yè)技術過硬”,不僅代吵架,如果加價還包吵贏。
寧愿花錢罵人,也不愿握手言和,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怨?雇主花錢找“代罵”的背后,充斥著滿滿的戾氣。正是因為戾氣發(fā)酵、膨脹,在日常生活中難以找到一個合適的出口,“網絡代罵”才應運而生。部分“有心人”從中嗅到了“商機”,干起了“收人錢,替人罵”的營生,從向他人傾倒戾氣“垃圾”中獲利。
為逞一時口舌之快找個“網絡代罵”,可不是“罵就罵了”這么簡單。“代罵”用狂轟濫炸式的惡俗語言給被罵人造成人身攻擊,是對公序良俗、文明禮儀的踐踏。借助這種極端的方式發(fā)泄仇恨,無疑會讓仇恨變本加厲,推而廣之,戾氣盛行,敗壞了社會風氣,危害了社會文明。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網絡代罵”更涉嫌違法犯罪。一則,代罵的雙方,符合“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情形,依據合同法雙方之間的約定是無效的。也就是說,雙方“合作”不受法律保護,雇主可能付了錢卻不能得償所愿。二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guī)定,發(fā)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性質惡劣的話,甚至構成刑法當中的侮辱和誹謗罪。“網絡代罵”很可能讓雇主和代罵人都受到法律懲處。
其實,暴戾之氣,也許你有我有大家都有。當餓著肚子等遲到的外賣小哥,當坐長途汽車遇到哭鬧不停的孩子,當馬上紅燈卻被插隊的車擋住去路……生活中難免有這樣的時刻,突然就覺得內心升騰起一團無名火,迫不及待地需要找到一個發(fā)泄口。只是有人以理智戰(zhàn)勝了怒火,用微笑取代了臟話,而有人卻怒發(fā)沖冠,為此大罵甚至大打出手。與“騎手取餐不排隊對服務員老板拳打腳踢”“女兒高燒不退男子毆打醫(yī)生”等事件如出一轍,最終不得不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代價。
“網絡代罵”應予打擊,根本而言要壓縮直至祛除其生存空間——化解社會戾氣。不僅要依法嚴厲打擊、規(guī)范社會秩序、正確引導輿論,創(chuàng)造良好的外部條件,個人更要提升文明素養(yǎng)、堅守道德底線、不碰法律法線,保持澄明而強大的內心。像善待自己一般善待他人,像要求他人一般要求自己,世界方能更加和諧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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