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首頁 傾聽民意 為民發(fā)聲 開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頁 > 時政財經 > 列表

郭喜林:應依法阻止網絡主播非法斂財

2017-02-20 14:42:10 m.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只有讓法律法規(guī)更加細化和完善,才能達到補短板、堵漏洞的目的;只有讓法律法規(guī)不斷與時俱進,才能依法杜絕網絡直播平臺主播非法斂財,...

  作者:郭喜林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近日,家住上海的孫女士發(fā)現銀行卡上25萬元血汗錢“不翼而飛”。再三追問下,13歲女兒小卞承認偷用母親的手機,打賞給網絡男主播。小卞說,每次匯款成功后,她都會將手機短信刪除。小卞父母都是外來務工人員,家里每月收入不到10000元。小卞和男主播成“師徒關系”,需要貢獻兩架“飛機”作為禮物,支付密碼跟媽媽的手機鎖屏密碼一樣,都是小卞逐漸試出來(2月20日華商報)。

  其實,通過新聞報道我們不難發(fā)現,13歲女孩之所以愿意打賞男主播那么多的錢,是因為男主播用師徒關系綁架了這個不懂事的女孩;其實,男主播已經知道打賞他的人是未成年女孩。所以,男主播要利用建立師徒關系讓女孩繼續(xù)打賞自己,而13歲女孩始終被蒙在鼓里;所以,13歲女孩在男主播的鼓動和教唆下,把自己父母銀行卡里的錢都打賞給了男主播。顯然,這是個騙局。

  然而,13歲女孩小卞屬于未成年人,她的父母完全可以通過公安機關向男主播索回女兒打賞出去的錢。而且,公安機關可以依法對涉事男主播進行立案審查,看看男主播究竟是通過什么方式獲得非法收入的。絕不能讓《全民K歌》APP男主播“楊光”逃避法律責任監(jiān)督,絕不能讓網絡主播對未成年人進行詐騙。而且,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將男主播的非法收入予以沒收,決不能讓網絡男主播通過各種不正當手段非法斂財。

  而且,網信監(jiān)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對網絡直播進行依法整頓;而且,應當對非法斂財的網絡主播實施終身禁播,并建立全國統(tǒng)一的黑名單公示制度。通過向社會公示,引起社會各界人士廣泛關注,并有效激發(fā)大家的監(jiān)督熱情。同時,國家網信監(jiān)管部門應當發(fā)布禁播內容,凡違反國家禁播令的應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只有依法加大監(jiān)管力度,才能依法杜絕網絡直播主播非法斂財。而且,應當對網絡直播打賞做出明確規(guī)定,不能任由主播和直播平臺隨意制定打上金額。如果認為打賞違法,那就應當依法禁止,違者嚴懲。

  只有讓法律法規(guī)更加細化和完善,才能達到補短板、堵漏洞的目的;只有讓法律法規(guī)不斷與時俱進,才能依法杜絕網絡直播平臺主播非法斂財,才能有效阻止網絡直播的男女主播針對未成年人非法斂財和實施欺詐。

  而且,父母作為孩子的法定監(jiān)護人,應當依法盡到監(jiān)管責任與義務;而且,父母應當對自己的手機和銀行卡號與密碼進行有效管理,不要用簡單的方法設置密碼,密碼一定要具有安全性,不能讓未成年人很快破解密碼。而且,父母有必要對手機進行密碼管制,不要讓孩子輕易解鎖密碼。也就是說,只有通過多管齊下,并對孩子加強法治教育,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否則,類似的悲劇還會發(fā)生。

更多

熱門關鍵詞:主播 依法 網絡 郭喜林

  凡本網注明“來源:時評界”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作者和時評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時評界”。紙媒使用稿子,須告知本網站,由本網站提供作者聯系方式,由紙媒支付稿酬。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XX(非時評界)”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作品內容、版權等存在問題,請在兩周內同本網聯系,聯系方式:電話: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時評界暫未實行稿件付費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網均視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項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