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制售冥幣紙錢,移風易俗不能用力過猛
作者:廖衛(wèi)芳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近日,江蘇南通發(fā)布《禁止制造、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的通告》,為進一步推動殯葬改革,摒棄喪葬陋俗,倡導文明祭祀,凈化城市環(huán)境,全市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制造、銷售冥幣紙錢、紙扎實物等封建迷信殯葬用品。(3月28日《成都商報》)
多年以來,每到清明祭祀掃墓的時候,購買、焚燒冥幣紙錢、紙扎實物等殯葬用品,便成了一種祭掃習俗。
眾所周知,在墓地里焚燒冥幣紙錢、紙扎實物等殯葬用品,不僅會嚴重污染環(huán)境,而且也極易引發(fā)山林火災。正是基于這些綜合因素的考量,各地各級政府部門一直以來都在大力倡導文明祭掃、綠色祭掃,積極推動移風易俗改革。
但推動移風易俗改革也需循序漸進。以南通為例。此次南通發(fā)布“禁令”,明確禁止制造銷售冥幣紙錢、紙扎實物等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筆者以為,其出發(fā)點固然是好的,也是為了倡導文明祭掃、綠色祭掃,但這種簡單的“一刀切”做法,顯然是“用力過猛”了。怪不得此禁令一出,就有網友戲謔:“想好好祭祀祖先也不行嗎?”
而且,該《通告》中明確,違反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會同同級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予以沒收,可以并處制造、銷售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更是把“禁令”上升到了法律法規(guī)的層面上來。
其實,提出禁燒冥幣紙錢、紙扎實物等殯葬用品,南通并非第一個。之前針對一些地方提出的“禁令”,也有多家媒體提出反對的聲音,比如有媒體指出禁燒冥紙冥幣不宜“一刀切”、將售賣、焚燒冥紙認定為“封建迷信”于情于理講不通,等等。而且,“禁令”之下,群眾購買、焚燒冥幣紙錢、紙扎實物的現象依然存在,這不僅致使“政府禁令”成了“一紙空令”,而且也讓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嚴重受挫。這說明,這種對移風易俗“一刀切”的做法,很難獲得群眾的廣泛認可和支持。
因此,筆者以為,作為政府部門,要推動一項改革,尤其是針對千百年來流傳下來的傳統民俗進行改革的時候,必須做到慎之又慎,既要深入調查研究,又要廣泛征求意見,必須在獲取絕大多數人的贊成之后方能穩(wěn)步推行。如果僅憑“想當然”,就以政府行政命令的方式推動移風易俗改革,那顯然是行不通的。
眼下,隨著一年一度清明節(jié)的臨近,冥幣紙錢、紙扎實物等殯葬用品又到了購買、焚燒的高峰期。筆者衷心希望我們的政府部門,不妨從“引導”入手,通過送上一束鮮花、種上一顆小樹苗、書寫一封哀思信等方式,引導群眾文明祭掃、綠色祭掃,遠離“燒墓式”的掃墓方式。切忌以“禁令”的方式,對移風易俗簡單地“一刀切”。如果移風易俗“用力過猛”,一旦“禁令”成“空令”,最終被“打臉”的還是政府部門。如此,那可就難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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