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丁喬:旗幟鮮明為干事擔當者撐腰負責
作者:李丁喬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為切實保護黨員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積極性,及時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干部澄清正名,有效釋放祛邪扶正、激濁揚清的強烈信號,持續(xù)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tài)。”近日,一篇名為《西安為103名黨員干部澄清正名》的消息,報道了西安市紀委監(jiān)委為103名受到不實舉報的黨員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事情。(8月17日人民網-陜西頻道)
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是新時代干部工作的鮮明特點,也是激勵廣大干部奮力前行奪取偉大勝利的根本保障。但是在現實中,特別是在基層工作中,基層干部每天都要同群眾打交道,難免會得罪一些人,難免受到這樣那樣的投訴舉報,但是比投訴舉報更可怕的,是對舉報內容不去核實、束之高閣,甚至做了調查而沒有結果、搞模糊處理,如此一來,那些人傳人的流言蜚語不知真假、沒有定論,那些受到誣告陷害的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積極性必然備受打擊。
2018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擔當作為的意見》,明確提出“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及時為受到不實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顧慮,引導干部爭當改革的促進派、實干家,專心致志為黨和人民干事創(chuàng)業(yè)、建功立業(yè)。”或因掌握事實不清,致使投訴舉報不實;或因個人利益無法滿足,意圖誣告陷害他人,不管何種原因,在基層工作中,投訴舉報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尤其與群眾接觸越是密切,受到的投訴信件就越是多,正是因為如此,才越是有必要旗幟鮮明為干事擔當者撐腰負責。
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tài),鼓勵干部在新時代建功立業(yè),既需要干部鉚足干勁、奮力前行,也需要組織加強保護、關心關愛。今年以來,陜西省先后為103名受到不實舉報的干部澄清正名,一方面是到干部所在單位澄清正名,另一方面通過互聯網向社會公開通報,既保護了干部的積極性,又釋放出了“為實干者撐腰、讓有為者敢為”的強烈信號,在社會各界和廣大干部中引發(fā)廣泛關注。不實舉報和誣告陷害本身就是不正之風,既浪費人力資源,又助長歪風邪氣,澄清正名就是對不實舉報和誣告陷害的有力還擊。
澄清正名是對干部的保護,對于誣告陷害行為,還應作出實質性的懲罰,否則,那些打著小心思、想歪點子的人將不會有任何收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guī)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誣告陷害已經入刑,意味著可視情節(jié)輕重讓誣告陷害者付出慘痛代價。在這方面,希望各級各地紀委監(jiān)委大膽探索創(chuàng)新,完善機制體制,讓誣告陷害者受到相應懲戒,只有這樣,才能創(chuàng)造良好的社會發(fā)展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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