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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志峰:“扣工資植樹”不是綠化是違法

2016-04-05 11:04:57 m.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義務植樹是公民的法定責任,單位和個人都應當積極履行義務。此前,也確實有一些地方通過征收“綠化費”的方式來對此予以督促。但早在2013...

  作者:喬志峰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甘肅臨洮縣每年扣公職人員工資植樹,3年扣千余萬。據(jù)央視《焦點訪談》曝光,甘肅臨洮是六盤山片區(qū)的貧困縣之一,這里的機關干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并不算高。但近年來,每年春天都會有一個月,這些所謂“吃財政飯的”工作人員,他們的工資都會被扣掉幾百塊錢,而且這種情況已經連續(xù)有兩、三年了,總額高達1380萬。當?shù)胤Q,一些機關事業(yè)單位的義務植樹開展得不理想,才想出了代扣綠化費的方式。

  義務植樹是公民的法定責任,單位和個人都應當積極履行義務。此前,也確實有一些地方通過征收“綠化費”的方式來對此予以督促。但早在2013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就發(fā)布通知,在全國統(tǒng)一取消和免征了包括綠化費在內的33項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繼續(xù)征收綠化費不僅缺乏政策和法律依據(jù),甚至有“頂風亂收費”之嫌。

  更嚴重的是甘肅臨洮征收綠化費的方式——不是由公職人員自愿繳納,而是直接從工資中扣除。這就不是自愿,而是“被自愿”和強制了。根據(jù)現(xiàn)行勞動法規(guī),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的情形,僅限于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等法律法規(guī)許可的范圍,其中并不包含所謂的綠化費。因此,此種征收方式不僅涉嫌違規(guī),甚至涉嫌違法。公職人員也是勞動者,他們也要靠工資維持正常的生活,他們付出勞動也應及時足額獲取報酬,其合法權益也應得到充分的保障。不能因為他們是“吃財政飯的”就可以隨意克扣他們的收入、侵害他們的利益。

  “扣工資植樹”還潛存一個風險,那就是相關款項是否可能被挪作他用,甚至帶來一些權力尋租的空間。據(jù)了解,本來這筆錢按照規(guī)定只是苗木費,但是錢被扣了之后,直接交給了專業(yè)的種植公司進行種植和后期養(yǎng)護。在種植公司的資質審核和最終選擇上,就存在各種可能和不確定性因素。盡管當?shù)胤Q苗木采購全部通過財政公開招標,植樹完成以后通過檢查驗收和審計部門進行審計之后才能從財政上報賬,但看似嚴密的程序和制度,能否發(fā)揮作用還要看執(zhí)行和監(jiān)管。更何況,從上述措施中,我似乎沒有看到公眾監(jiān)督的環(huán)節(jié),不知是漏掉了,還是壓根沒有。很多事例都證明,缺少了公眾監(jiān)督,就很容易出問題。

  哪怕“扣工資植樹”的出發(fā)點確實是好的,也確實取得了一時的效果,其折射出的人治思維和霸道作風,對法治和公平造成的損害依然是巨大的。而克扣工資的做法,也構成了對公民合法財產權的侵害。類似的強制行為必須立即叫停,將被克扣的工資返還給相關人員,并對此前的綠化費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后公開明細賬目,接受公眾的垂詢和監(jiān)督。同時,當?shù)卣惨趯ω熑稳擞枰詥栘煹耐瑫r,再次端正執(zhí)政理念,將依法治國、構建責任政府和法治政府化作實際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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