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衛(wèi)芳:根治“欠薪”就應多些“專項行動”
作者:廖衛(wèi)芳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按照國務院就業(yè)促進和勞動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和北京市人社局根治欠薪工作安排,11月10至2024年春節(jié),北京市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以工程建設領域、保安、加工制造、新就業(yè)形態(tài)等欠薪問題易發(fā)多發(fā)行業(yè)企業(yè)為重點,確保查實的欠薪案件在2024年春節(jié)前全部清零,依法維護農民工工資報酬權益。(11月18日《北京青年報》)
近年來,在各級政府部門的努力下,尤其是《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出臺,“欠薪”問題已大為改觀。但在我們的實際生活中,工程建設領域、保安、加工制造、新就業(yè)形態(tài)等欠薪問題依然普遍存在。
據(jù)媒體報道,一些農民工為了能“討薪”成功,往往不得不采取一些極端的討薪“怪招”:有跳樓討薪、自焚討薪、跳江討薪,甚至還有劫持討薪……農民工的討薪“怪招”無不深深地刺痛著公眾的心,也一再暴露出農民工“討薪”的艱辛與無奈。
按說,農民工一年辛辛苦苦,那點微薄的工資是應該及時獲得的,而且這也是勞動合同法賦予勞動者最基本的權利。可一些包工頭或企業(yè)主卻往往以種種方式和借口,能拖則拖,能欠則欠,能逃則逃,有的甚至還以暴力相待。“討薪”成了年年上演的“連續(xù)劇”,似乎永遠沒有終點。
農民工“討薪難”緣何年年上演呢?筆者以為,關鍵還在于政府部門對“欠薪者”的懲戒力度不夠。其實,農民工之所以要“討薪”,就是因為包工頭或企業(yè)主的惡意“欠薪”“逃薪”所致。因此,“欠薪”“逃薪”是根源。雖然政府部門也年年加大力度,切實幫助民工“討薪”,但由于只有“討薪”而沒有對“逃薪者”進行動真格的懲戒,致使不少“逃薪者”今年勉強付了工資,但明年、后年依然“按兵不動”,農民工的“討薪”之路依舊艱難。于是乎,農民工的討薪“怪招”依舊連年迭出。這不能不說是一種社會之痛。
此次,北京市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無疑及時而必要,這不僅是一次專項欠薪清零行動,更是對欠薪者的一次精準打擊。筆者以為,根治“欠薪”就應多些這樣的“專項行動”。
當然,根治“欠薪”不能止于“專項行動”,還需跟進更多“處罰機制”。一方面,要列入“黑名單”。對于欠薪者,除了通過專項行動督促其“清零欠薪”之外,還應將其納入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在乘坐飛機、高鐵、出境等高消費方面給予“全面限制”,使其“一時失信,處處受限”,讓其付出沉重的代價,從而倒逼其今后不再成為“欠薪老賴”。另一方面,要給予“嚴懲重處”。不妨通過財務、行政、法律等一系列手段,該凍結財務的要凍結財務,該入刑的要入刑,對欠薪者實施“精準打擊”,讓“欠薪者”不會“欠”、不能“欠”、不敢“欠”。如此,才能徹底根治“欠薪”頑疾,為農民工撐起一把“保護傘”,從而幫助廣大農民工化解煩“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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