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金福:“老頭樂”屢屢肇事,是該“禁行”了
作者:葉金福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近日,一起發(fā)生在河南南陽的交通事故,再次引發(fā)輿論對“老頭樂”(違規(guī)電動三、四輪車的俗稱)的關注。大約一個月前,剛剛畢業(yè)一年、年僅22歲的女教師小嬋(化名)在出門買菜時,被一輛“老頭樂”撞倒,隨后拖行數米,最終搶救無效死亡。當時駕駛這輛“老頭樂”的肇事者,是70多歲的老人李某,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顯示,李某違反了三條規(guī)定,負本次事故全部責任。(12月23日《齊魯網》)
一直以來,由于“老頭樂”不用掛牌照,不用考駕照,且價格低、體積小、易操作駕駛等優(yōu)點,而受到老年群體的喜愛和青睞,越來越多的老年人習慣于駕駛“老頭樂”出行。但隨之而來的是,“老頭樂”引發(fā)的交通安全事故也與日俱增,不僅嚴重威脅著老年司機的自身生命安全,而且也嚴重威脅著其他行人和其它車輛司機的生命安全。據報道,僅在北京一地,去年就有138人因為“老頭樂”造成的事故不幸身亡??梢?,“老頭樂”引發(fā)的交通肇事,確實應引起高度重視。
據了解,“老頭樂”之所以頻頻引發(fā)交通安全事故,其主因不外乎兩個:其一,交警“失管”使然。由于目前我國對“老頭樂”的管理還處于“真空狀態(tài)”,沒有形成有效的監(jiān)管機制,致使“老頭樂”成了一匹“脫韁的野馬”,任憑其在大街上橫沖直撞。而即使發(fā)生交通事故,也往往因為“老頭樂”屬于弱勢群體而免于處罰,這也無形之中導致了“老頭樂”的任性。其二,“安全意識淡薄”使然。許多駕駛“老頭樂”的老年朋友,由于交通安全意識淡薄,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往往在大街上占道、超速、逆行、橫穿,甚至闖紅燈,因而極易引發(fā)交通事故。加之,“老頭樂”存有安全系數低、無牌無證、非法運營等因素,更是加劇了交通安全事故的頻發(fā)。
“老頭樂”頻頻肇事,是該到“禁行”的時候了。據報道,北京已明確2024年1月1日起禁絕“老頭樂”。希望各地緊隨其后,盡早盡快把“老頭樂”列入“禁行”范疇。
筆者以為,“老頭樂”禁行是一種必要保護。一方面,“老頭樂”禁行,一旦有“老頭樂”行駛在大街、公路上,交警部門就可以依規(guī)依法予以查處,從而避免“老頭樂”像一匹“脫韁的野馬”,在大街、公路上橫沖直撞,給交通安全埋下隱患。另一方面,“老頭樂”禁行,通過宣傳和教育就會慢慢地增強老年人的法治意識和安全意識,從而讓老年人自覺遠離駕駛“老頭樂”。同時,“老頭樂”禁行,對其它車輛和行人的威脅也自然就少了??梢?,“老頭樂”禁行好處多多,很有必要。
當然,在“老頭樂”禁行之前,還有一點不容疏忽,那就是應把“老頭樂”納入交通監(jiān)管范疇,讓其像其它車輛一樣“受限”,按照交通規(guī)章制度接受嚴格的“交通管制”,不讓其成為“失管車”。如此,“老頭樂”才能安全、平穩(wěn)、有序地向“禁行”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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