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德福:無證駕駛還違章,就該“不給機會!”
作者:游德福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12月7日,廣西河池。交警在執(zhí)勤時,攔下一名駕駛二輪輕便摩托車闖紅燈的女子韋某,經(jīng)檢查,韋某無摩托車駕駛證,屬無證駕駛??身f某卻不以為然:“我有行駛證就可以了,為什么還要駕駛證?”而當民警解釋了行駛證和駕駛證的區(qū)別后,韋某忽然情緒激動,大聲指責交警:“你們合理不合理!”“別人違法你們一次機會都不給嗎!”(12月18日極目新聞)
經(jīng)了解,在執(zhí)勤現(xiàn)場,當民警準備依法暫扣其摩托車時,韋某竟直接躺倒在警車前撒潑打滾:“我不管,我就要我的車子!”、“下次不違法就得了嘛!”其間還拿起執(zhí)勤點的塑料凳子瘋狂揮舞,整整持續(xù)了10多分鐘。在民警耐心勸導和教育下,韋某才逐漸平靜下來。最終,民警依法對其無證駕駛、闖紅燈的違法行為開具處罰決定書,扣留違法車輛,通知其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配合處理。
應該說,在日常生活中,絕大多數(shù)駕駛機動車的人士都清楚不能闖紅燈,更不能在沒有考取《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交通連著你我他,交通安全靠大家”。然而,卻有極少數(shù)人,置個人安全和大眾安危于不顧,盡行交通違章之能事,不但不聽勸阻,反而戾氣大發(fā)對執(zhí)法者做出過激行為。就像前面提到的那個韋姓女子,無證駕駛、闖紅燈違章不認錯,還躺倒在警車前撒潑,并埋怨“一次機會都不給”。此架式,完全就是一個“法盲”。
開車上路必須要先取得駕駛證,可總有一些人,明知無證駕駛是違法行為,卻依然抱著僥幸心理駕車上路,不僅擾亂了道路交通秩序,還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更有甚者,無證駕駛肆無忌憚,目無法規(guī)闖紅燈,“撞槍口上”被查還不醒悟,企圖“給機會”“放一馬”,太不可理喻。在倡導社會文明新風的大潮中,文明與秩序本應“陽光綻放”,少數(shù)素質(zhì)底下、道德缺失的“法盲”違背了公共文明秩序,必須予以相應的處罰,達到教育本人、警示大眾的普法效果。
無證駕駛還違章,就該“不給機會!”。交通警察對于交通違章行為就應該做到“零容忍”,違法必究,堅決不放過。這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告誡人們在這個世界上生存一定要尊崇這個世界的法則,不能忘記我們當初從何處出發(fā)。現(xiàn)在的社會是法制越來越健全的社會,任何個人的自由都來自于法律框架內(nèi)的遵法守法為前提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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