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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宏:對侵權商品“零容忍”

2023-02-04 12:40:11 m.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前不久,上海市檢察院三分院辦理了這起銷售假冒清風注冊商標的商品案,在從嚴辦案的同時,延伸檢察職能,向相關單位制發(fā)檢察建議,助力企業(yè)創(chuàng)新發(fā)展。立案偵查之初,三分院及時提...

  作者:周志宏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周某、韓某夫妻二人在上海市某建材市場內經營紙巾批發(fā)生意。2020年的一天,自稱紙巾廠家推銷員的齊某來到周某店鋪,低價推銷清風牌抽紙。齊某聲稱紙巾是廠家直供,并給出了遠低于市場價的銷售價格。當周某向齊某詢問廠家信息并索要清風品牌授權證明時,齊某開始搪塞、敷衍,一會兒說忘帶了,一會兒又說等貨到了一起提供。沒有品牌授權卻自稱清風廠家的推銷員,也不能提供廠家信息,這推銷的顯然是假冒商品。但在可觀的利潤面前,周某決定向齊某采購。2020年至2022年3月,周某、韓某從齊某處低價購進大量假冒清風品牌抽紙后全部轉售。(上海法治報2月3日)

  前不久,上海市檢察院三分院辦理了這起銷售假冒清風注冊商標的商品案,在從嚴辦案的同時,延伸檢察職能,向相關單位制發(fā)檢察建議,助力企業(yè)創(chuàng)新發(fā)展。立案偵查之初,三分院及時提前介入,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就案件證據(jù)情況提出建議,引導偵查方向、確保精準取證。

  2022年6月2日,三分院對周某、韓某二人以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同年6月27日,法院全部采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提出的量刑建議,判處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判處韓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

  據(jù)介紹,這起案件中的馮某是周某、韓某夫妻轉售品牌抽紙的下家。檢察官結合證人證言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細致梳理采購侵權商品的時間、數(shù)量以及倉庫失火時間,將部分存疑數(shù)額予以扣除,重新確定了馮某的非法經營數(shù)額。訊問中,面對檢察官出示的一筆筆清晰且均有證據(jù)支撐的數(shù)額計算表格,馮某表示自愿認罪認罰。

  2022年9月16日,三分院對馮某以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提起公訴,馮某在開庭前預繳了罰金,并退出了所有違法所得。同年10月18日,法院判處馮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

  對侵權商品“零容忍”,就該追根溯源嚴查上下游犯罪,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在上述案件中,檢察官針對發(fā)現(xiàn)的具體問題向涉事公司制發(fā)檢察建議,從建立商戶審核備案機制、完善巡查檢查機制、加強宣傳教育機制等三方面給企業(yè)提出整改建議。

  說是整改建議,在筆者看來,也是法治警鐘。倒逼企業(yè)強化法治意識和企業(yè)管理。據(jù)介紹,目前,涉事公司已對所有倉儲客戶進行統(tǒng)一登記,建立品牌經營檔案,并通過定期檢查的方式核實倉儲貨物品牌與登記范圍是否一致;制作知產保護標語、宣傳知產違法案例,定期邀請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公司商戶、員工進行法律知識普及;將合法經營承諾條款補充至租賃合同中,著重強調合法合規(guī)經營。這應該也必須成為企業(yè)的基本“遵循”和行為自覺。

  保護知識產權是推進創(chuàng)新型國家建設的需要,更是優(yōu)化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的重要一環(huán)。大量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會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萬萬不可以為“紙巾”事小就隨意突破法律底線。期待所有商家都能從這起案件中吸取教訓,堅決對侵權商品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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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關鍵詞:商品 侵權 周志宏 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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