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艷曉:小地攤,既要留住“煙火”又要留住規(guī)矩
作者:張艷曉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近日,“縣政府門前開夜市”持續(xù)引發(fā)熱議。據媒體報道,安徽績溪縣政府門口有個夜市,一到晚上攤販云集,熱熱鬧鬧?,F場不光有交警、城管維持秩序,縣政府大院里停車免費,攤販和逛夜市的群眾還可以到政府大樓里接熱水、上廁所??兿h縣長說,在這里擺攤沒有門檻,也不收任何費用,這種開放在績溪已成為常態(tài)。(12月24日澎湃新聞)
績溪縣縣政府門前濃濃的“煙火氣”確實是“獨樹一幟”,由政府為其撐腰壯膽著實也是“與眾不同”,擺地攤可謂是由原先的“游擊行業(yè)”變成績溪縣的“民生行業(yè)”。
“地攤經濟”的重啟、“小店經濟”的開放,符合當下很多普普通通民眾的生活需求,真可謂是留住了“人間煙火”,保住了“中國生機”。尤其在這個經濟需要振興時代里,擺地攤增加了龐大的就業(yè)人數,復蘇了城市煙火氣,也讓各地經濟逐漸恢復景氣。地攤經濟“火”起來了,小商家、小商販們也“活”過來了。
“縣政府門前開夜市”帶了好頭拉近了政府與群眾的距離,也提升了政府形象。但俗話講“無規(guī)矩不成方圓”,如任由一些擺攤者鉆政策和法制的“空子”大搖大擺地違規(guī)占道經營、擾民經營甚至“以次充好”違法經營,要明白國家對于地攤經濟的服務管理是“松綁”并不是“松懈”和放任不管,仍需本著便民利民不擾民的原則。黨和政府鼓勵的是有章法、有規(guī)矩、有序的“地攤經濟”,但絕不偏袒毫無秩序、毫無標準、毫無商品質量的“霸道經營”!
“擺地攤”雖然有了黨和政府的“寵愛”,“小店經濟”有了民眾的“偏愛”,但是也不代表擺起攤、做起事來就可以肆無忌憚,滿不在乎??h政府門前開夜市,老百姓得到是真真切切的實惠,“實惠的”才是民生工程,否則可能就是“面子”工程。“小地攤”里藏著“大民生”,只有民生才是最大的“面子”,要知道地攤與城市并非水火不容,二者是可以其樂融融、相處融洽的。城市想要向前發(fā)展,既需要留住“煙火”也需要留住“規(guī)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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