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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發(fā):“三人直播帶假貨被公訴”敲響一記警鐘

2022-03-16 09:09:07 m.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網絡主播粉絲眾多,特別是一些網紅主播,粉絲量數(shù)千萬級,一場直播帶貨的銷售額高達幾百萬上千萬元,一旦出現(xiàn)虛假宣傳、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問題,社會影響極為惡劣,不僅給眾多消...

  作者:丁家發(fā)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3月14日,記者從上海市靜安區(qū)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該院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對溫某某等3人提起公訴。靜安區(qū)檢察院介紹,2021年3月起,被告人溫某某伙同妻子周某甲、嫂子周某乙從他人處進購假冒品牌服飾,利用周某甲開設的網店,通過某平臺直播的方式帶貨銷售。至案發(fā)已銷售金額300余萬元。(3月15日澎湃新聞)

  近年來,隨著直播平臺興起,直播帶貨迎來“井噴式”發(fā)展,成為電商行業(yè)的時代潮流。然而,直播帶貨魚龍混雜,大小網絡主播們在直播帶貨中,頻頻出現(xiàn)虛假宣傳、以次充好等問題,讓直播平臺成為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就“集散地”。上海市對三人直播帶假貨的行為,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提起公訴,可以說為主播們敲響了一記警鐘。筆者認為,對直播帶假貨追究刑責應當常態(tài)化,讓刑罰發(fā)揮強大的震懾作用,從而有效遏制直播亂象。

  網絡主播粉絲眾多,特別是一些網紅主播,粉絲量數(shù)千萬級,一場直播帶貨的銷售額高達幾百萬上千萬元,一旦出現(xiàn)虛假宣傳、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問題,社會影響極為惡劣,不僅給眾多消費者帶來經濟損失,也侵犯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然而,此前針對此類違法行為,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大都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而罰款的數(shù)額,與主播收獲的巨額經濟利益相比,簡直就是“九牛一毛”,起不到多大的懲戒作用。如此一罰了之,在誘人的利益驅動下,就難以遏制直播帶假貨等亂象,于是出現(xiàn)“屢犯屢罰,屢罰屢犯”不正?,F(xiàn)象,而大小主播們則賺得盆滿缽滿。

  本案中,2021年3月,溫某某夫妻倆明知自己賣的是假貨,仍在直播時不斷強調自己銷售的是外貿尾單,款式與品牌實體店一致。由于價格相當優(yōu)惠,流量不錯,銷售量也一路飆升。為解決人手緊張的問題,溫某某拉上嫂子周某乙入伙,負責客服工作,并偶爾協(xié)助溫某某打包發(fā)貨,至案發(fā)時已銷售金額300余萬元。我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明確,【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shù)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顯然,溫某某等三人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三人被公訴,等待他們的將是牢獄之災。

  為牟取豐厚利潤,直播平臺上類似直播售假屢見不鮮。此案例就是一記震耳的警鐘,警示網絡空間絕非不法之地,進行直播售假等違法犯罪活動,同樣也要被繩之以法。各地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直播行為日常監(jiān)管,在查處類似直播售假行為時,千萬不能再一罰了之,應當移送司法機關法辦,依法追究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為其不法行為付出慘痛的代價,才能真正起到震懾和警示教育作用。此外,平臺也要履行監(jiān)管的責任,嚴格主播直播帶貨行為,嚴禁推銷以次充好、假冒偽劣商品,對直播售假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封停賬號。這樣,雙管齊下,倒逼主播們守住“底線”,不敢利用直播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直播亂象方能杜絕。

  筆者認為,應當盡快從國家層面專門立法,嚴格規(guī)范網絡直播等營銷活動,嚴禁直播帶假貨等非法營銷行為,對涉嫌犯罪的,進行常態(tài)化追究刑責,形成高壓嚴打態(tài)勢,才能凈化直播網絡空間,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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