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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金福:為“挎竹籃購物”叫好

2022-11-13 08:44:44 m.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其實,早在2008年5月我國就開始實施“限塑令”。但如今14年多的時間過去了,“限塑令”不但沒有“見成效”,反而成了“一紙空令”。在商場、農貿市場等場所,包括快遞、外賣等行...

  作者:葉金福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少用塑料袋,多用竹籃子,既環(huán)保時尚,還能換取積分呢。”近日,在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qū)平水鎮(zhèn)平水新城農產品中心市場,進進出出的人們分享著一件新鮮事。該鎮(zhèn)當天舉辦的“環(huán)保生活,挎籃出行”活動,吸引不少居民趕來,只1個小時,200個竹籃子就被搶購一空。(11月13日《紹興日報》)

  其實,早在2008年5月我國就開始實施“限塑令”。但如今14年多的時間過去了,“限塑令”不但沒有“見成效”,反而成了“一紙空令”。在商場、農貿市場等場所,包括快遞、外賣等行業(yè),塑料袋的使用量倒是不減反增。尤其是在商場里,塑料袋由原先免費贈送改為有償使用后,不但提高了商場的經濟收入,而且也使塑料袋使用“合法化”“市場化”。

  近年來,各地相繼出臺“升級版”的限塑令,這無疑令人欣喜,令人叫好,但筆者以為,“限塑令”不能“一限了之”,還需通過“源頭治理”“信用體系”“可替代品”等實招,以防“限塑令”再成“一紙空令”。

  首先,需有“源頭治理”理念。出臺新版“限塑令”不是難事,但關鍵在于落實,這就需要從源頭入手。要嚴禁各地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要加大監(jiān)管和懲罰力度,發(fā)現(xiàn)一起嚴懲一起,絕不縱容。其次,需納入信用體系。可考慮把違規(guī)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企業(yè)、個人等相關違法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其三,需跟進“可替代品”。對于用慣了塑料袋的廣大市民而言,如果一下子“一刀切”地全面“禁塑”,肯定會“很不習慣”。這就需要盡快研發(fā)“可替代品”,鼓勵全生物降解塑料產品的研發(fā)和生產,滿足廣大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讓廣大市民不受全面“禁塑”的框定而影響日常生活。

  此次,紹興市柯橋區(qū)平水鎮(zhèn)倡導“挎竹籃購物”之舉,這無疑是破解“限塑令”多年來“有令難限”“有令不限”難題的一個好辦法。一方面,“挎竹籃購物”,這就意味著市民少用或不用塑料袋,這自然是一種環(huán)保、低碳的體現(xiàn)。另一方面,“挎竹籃購物”,由于竹籃可以循環(huán)使用,這就既方便市民攜帶,又無需花費購買塑料袋的錢。更為重要的是,“挎竹籃購物”,市民的環(huán)保意識大大增強了。筆者以為,“挎竹籃購物”之舉,值得叫好。

  期待各地不妨多多學習、借鑒和推廣“挎竹籃購物”的好做法,多些“低碳宣傳”,多些“環(huán)保教育”,從而讓更多市民養(yǎng)成“挎竹籃購物”的好習慣,既助力限塑,又助力環(huán)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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