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芳:“長城刻字”屢禁不止,懲戒力度可否加大
作者:廖衛(wèi)芳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6月11日16時許,游客在八達嶺長城游覽時發(fā)現(xiàn)一男子在城墻刻字,并發(fā)布新浪微博視頻。事件發(fā)生后,八達嶺長城景區(qū)立即啟動執(zhí)法程序并向有關執(zhí)法部門報案。經(jīng)調查,刻字人種某強(男,41歲,山東人),于6月11日7時許到八達嶺游玩,行至北七至北八之間,用鑰匙在城墻內側刻畫名字“種某強”三字。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刻畫行為人處以行政拘留5日、罰款200元的處罰。(6月14日澎湃新聞)
眾所周知,長城因被列入“世界七大奇跡之一”而聞名于天下,它既是人類歷史上的建筑奇跡,又是中國歷史的文化象征。同時,它又是國家一級保護文物。筆者以為,作為一名游客,理應倍加愛護,萬分呵護。
但在我們的實際生活中,總有一些游客把“文明”和“法律”置之腦后,不是肆意在長城上刻字,就是在長城上刻畫,這不僅是一種地地道道的破壞行為,更是給長城造成無法修復的“終身遺憾”??梢哉f,“長城刻字”不僅僅是“不文明”行為,更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以刻劃、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跡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我國的《長城保護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款也明確規(guī)定,禁止在長城上刻劃、涂污,或展示可能損壞長城的器具。同時,《北京市長城保護管理辦法》也明確規(guī)定,禁止從事刻畫、涂污、損壞等危及長城安全的活動,違者應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梢?,白紙黑字,相關保護條例都寫得明明白白,“長城刻字”顯然是一種違法行為。
近年來,“長城刻字”事件屢有發(fā)生,雖然每一起“長城刻字”的破壞行為都受到了“行拘+罰款”的標配性處罰,但緣何屢禁不止呢?筆者以為,這與懲戒力度不大、威懾力不大不無關系。
因此,筆者以為,打擊“長城刻字”破壞行為,不能僅僅停留在“行拘+罰款”這一標配上,還需“更嚴懲戒”。一方面。相關部門應盡快加大立法保護長城的力度,對惡意在長城上刻字、刻畫等破壞行為,除了“行拘+罰款”之外,還需追究法律責任,該“入刑”的就應給予“入刑”處罰,要讓其為自己的無良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從而倒逼更多的游客遵規(guī)守法,養(yǎng)成文明旅游的良好習慣,自覺做到不在長城上“刻字”“刻畫”。另一方面,應設立“黑名單”懲罰機制。不妨把那些惡意在長城上刻字、刻畫的破壞者列入“旅游黑名單”,對其進行景區(qū)旅游“設限”,讓其“一時失德,處處受限”,并警示其他人也“長記性”。
同時,還要設立舉報獎勵制度。要鼓勵廣大游客對惡意在長城上刻字、刻畫等破壞行為進行及時制止,并向有關部門積極大膽檢舉揭發(fā),讓“長城刻字”破壞者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當然,更需加強普法宣傳和文明自律教育。相關部門不妨通過電視、報紙、網(wǎng)絡等新聞媒體,加大對廣大游客的普法宣傳,讓每一位游客都知曉在長城上刻字、刻畫是一種違法行為,并加強對廣大游客的文明自律教育,促使廣大游客養(yǎng)成文明出游的良好習慣。
筆者相信,只要加大懲戒力度和威懾力,再輔以普法宣傳和文明自律教育,就一定能有效遏制并打擊“長城刻字”的不文明旅游行為,從而讓更多的建筑奇跡和歷史文物得到切實的保護。
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時評界”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作者和時評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未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時評界”。紙媒使用稿子,須告知本網(wǎng)站,由本網(wǎng)站提供作者聯(lián)系方式,由紙媒支付稿酬。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wǎng)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XXXXX(非時評界)”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作品內容、版權等存在問題,請在兩周內同本網(wǎng)聯(lián)系,聯(lián)系方式:電話: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時評界暫未實行稿件付費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網(wǎng)均視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項聲明。
·高連奎:一戰(zhàn)國際秩序大博弈 (2014-03-19)
·前三十年看王石柳傳志 后三十年看李河君李書福 (2014-01-07)
·高連奎:亞當斯密對中國的批判不靠譜 (2013-12-23)
·“不能讓金錢主導一切”——桑德爾旋風的中國意義 (2013-12-14)
·自發(fā)秩序,還是社會契約? (2013-12-03)
苗鳳軍:教育均衡發(fā)展兩辦發(fā)文,更需地方大局
“開‘斗氣車’釀事故 保險公司不賠”的雙重
郭喜林:愛黨愛國是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宗旨
駱鑫茹:推進干部能上能下營造千事創(chuàng)業(yè)良好氛
教師體罰學生被解聘,對師德失范行為就得“零
郭喜林:黃河運河流域高質量發(fā)展意義深遠
許衛(wèi)兵:違法式謀生是社會的悲哀
郭喜林:耐住寂寞也是智慧
游德福:一交警科長酒駕被查處的重磅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