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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衛(wèi)芳:別讓“隱孕”成為職場女性的無奈選擇

2023-02-27 10:10:20 m.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一些職場女性之所以選擇“隱孕”,是因為一旦公開懷孕,就會面臨著被降薪、辭退、延后轉正、影響升職加薪等風險??梢哉f,對于職場女性來說,“...

  作者:廖衛(wèi)芳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衣服盡量穿寬松一些。”浙江杭州一企業(yè)職工王菲菲懷孕后,并沒在第一時間與公司同事分享喜訊,而是選擇隱瞞。“之前有同事因為懷孕,績效全被扣了,所以能瞞盡量瞞,等年底評過績效后再說。”就這樣,直到孕22周,“實在瞞不住了”,王菲菲才告訴公司自己懷孕了。(2月27日《工人日報》)

  一些職場女性之所以選擇“隱孕”,是因為一旦公開懷孕,就會面臨著被降薪、辭退、延后轉正、影響升職加薪等風險。可以說,對于職場女性來說,“隱孕”是一種無奈選擇,也是一種迫不得已的職場生存策略。

  雖然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不得詢問或者調查女性求職者的婚育情況,但據智聯(lián)招聘發(fā)布的《2022中國女性職場現(xiàn)狀調查報告》 數據顯示,61.2%的女性在求職中被問婚育情況。此外,38.3%的女性表示婚育影響職場前景,62.3%的女性認為“生育是女性擺脫不掉的負擔”。這說明,女性就業(yè)歧視已成一種職場常態(tài)。

  據了解,懷孕女職工之所以不受用人單位待見,主要是會增加用工成本和管理成本。比如:一名女職工懷孕了,一系列的假期就會緊隨其后,產檢假、產假、哺乳假、育兒假等,一個假都不能少。如果在女職工生育假期間,用人單位再臨時聘請他人代工,這顯然會增加用工成本和管理成本。可見,女職工懷孕,對用人單位而言也確確實實是一種負擔。

  一邊是用人單位要通過降薪、辭退、延后轉正、影響升職加薪等方式,倒逼女職工不懷孕,一邊是女職工需要懷孕,又怕面臨被降薪、辭退、延后轉正、影響升職加薪等風險,致使女職工不得不選擇“隱孕”。這無不讓職場女性陷入“兩難”窘境。

  那么,該如何化解女職工“隱孕”的無奈呢?筆者以為,還需“綜合施策”。

  首先,需打造生育友好型職場環(huán)境。一方面,可通過建立合理的生育成本分擔機制,減輕用人單位的用工成本和管理成本,讓女職工放心懷孕,從而提升女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對企業(yè)的歸屬感。另一方面,可通過由生育保險基金承擔生育假期間的勞動者工資,降低企業(yè)負擔,從而打造生育友好型職場環(huán)境,提升女職工生育意愿。

  其次,需給予一定的傾斜政策。比如:在三孩背景下,政府可以在稅收、育兒補貼等方面給予用人單位一些傾斜性政策支持,幫助用人單位切實減輕用工成本和管理成本。同時,政府部門除了給予生育女職工一定的生育補貼外,也應給予用人單位同等或相應的津貼補助,以減輕各種負擔。

  其三,需加快建立社會化家庭負擔分擔機制。可通過大力發(fā)展提供托育服務、家庭照護服務的社會化服務機構,分擔女性撫育負擔,幫助女性更好地協(xié)調職場和家庭的關系,提升女職工生育意愿。

  此外,女職工也應學會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正當、合法的生育權,切莫因為擔心被降薪、辭退、延后轉正、影響升職加薪等風險,而選擇“隱孕”,甚至選擇“不懷孕”。如此,那可就是自己的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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