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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往奶茶里放頭發(fā)敲詐商家,刑罰伺候就對了

2023-05-06 09:41:32 m.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dǎo)讀]  通過多次往奶茶里放頭發(fā)的方式,向商家敲詐勒索,這不僅是一種地地道道的“碰瓷”行為,更是一種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因而,當事...

  作者:葉金福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一次點奶茶后獲賠千元的經(jīng)歷讓20多歲的女子小張產(chǎn)生了敲詐茶飲店的想法。兩個月內(nèi),小張多次往奶茶里放頭發(fā),向門店進行索賠,甚至多次使用同一張照片,成功敲詐某知名連鎖茶飲品牌10家門店,獲利1.5萬元。最終小張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5月5日《澎湃新聞》)

  通過多次往奶茶里放頭發(fā)的方式,向商家敲詐勒索,這不僅是一種地地道道的“碰瓷”行為,更是一種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因而,當事人小張最終獲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這顯然屬于罰當其責,罰當其罪。

  其實,如果消費者真的在奶茶中喝出頭發(fā),這確實是一件很惱火的事。在此情況下,消費者找商家論理并索賠,這也理所當然。而商家給予消費者一定的經(jīng)濟賠償,這也合情合理。

  但問題是,這名消費者竟然把往奶茶里放頭發(fā)當作敲詐商家的一種伎倆。這種“自導(dǎo)自演喝出頭發(fā)”的碰瓷行為,雖然自己從中獲利不少,但這無疑會對商家造成一定的經(jīng)濟損失,同時也會給商家的聲譽造成不良的影響??梢?,多次往奶茶里放頭發(fā)敲詐商家,性質(zhì)十分惡劣。

  近年來,類似“碰瓷”行為時有發(fā)生,由于商家在遭遇“碰瓷”后面臨著“取證難”“維權(quán)難”等諸多困境,因而很多時候只得“吃啞巴虧”,不是給予“免單”,就是給予“賠償”。一些“碰瓷者”正是摸準了商家“息事寧人,花錢消災(zāi)”的軟弱心理,類似“自導(dǎo)自演喝出頭發(fā)”這樣的“碰瓷”行為便屢試不爽,這讓眾多商家很是苦惱。

  俗話說:“多行不義必自斃。”此次,這名“碰瓷者”最終既“被判刑”又“處罰金”,這完全是咎由自取,一點也不冤。筆者以為,對這樣的不法“碰瓷者”就應(yīng)“刑罰”伺候。

  當然,這起“碰瓷”案例,除了對“碰瓷者”是一種法律懲處之外,對商家而言,也是一種“提醒”。那就是商家在遇到類似“碰瓷”行為時,切忌抱著“息事寧人,花錢消災(zāi)”的軟弱心理,而讓“碰瓷者”的伎倆和陰謀屢屢得逞,不妨通過“技防”的力量,如安裝監(jiān)控攝像頭,收集相關(guān)證據(jù),戳穿“碰瓷者”的伎倆和陰謀,從而讓類似“自導(dǎo)自演喝出頭發(fā)”這樣的“碰瓷者”原形畢露,接受法律的嚴懲重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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