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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宏:“3.15” 我們該期待什么

2021-03-14 07:27:07 m.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人所共知,每年“3·15”都會有不同的宣傳主題。譬如,2020年主題是“凝聚你我力量”;2019年主題是“信用讓消費更放心”;還有早些年的“在法治陽光下安全健康地消費”、“...

  作者:周志宏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一年一度的“3·15”消費者權益保障日來了。

  一年一度的“3·15”晚會帷幕也將拉開了。

  年年“3·15”,消費者也是年年有期待。早些年,消費者期待“3.15”,是期待一些假冒偽劣商品被廣播、電視、報紙及活動現場曝光;期待一批假冒偽劣商品被現場銷毀;期待消費者的“娘家人”消費者協會教給消費者識別假冒偽劣商品的方法和技巧;期待一些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商家被處罰,更期待一年365天,天天都是“3·15”。通過宣傳、曝光、處罰等措施,能使假冒偽劣商品越來越少、逐步“銷聲匿跡”,還消費市場一片“晴朗的天空”,讓消費者放心消費。

  然而,一年又一年,年年“3·15”,年年有曝光,年年有處罰,假冒偽劣商品非但沒有“銷聲匿跡”,有的卻依然“橫行”于市,有的換個“馬甲”仍在忽悠或坑害消費者,成了“打不死的小強”。近段時間,被有關部門約談或點名的知名車企、二手車平臺、網約車平臺、服裝品牌、健身公司、教育機構等便是實實在在的“佐證”。這不免讓人疑惑、讓人失望,更難免讓人憤怒。這是為什么?問題出在哪里?

  據分析,可能是職能部門宣傳和處罰的力度不夠;可能是工作方法、監(jiān)管手段“落伍”;也可能是另有“隱情”。無論是什么原因,總不能在履職上打折扣;總不能有法不依;總不能置消費者的利益于不顧;總不能任由假冒偽劣商品擾亂市場、坑害消費者,;總不能等出了“事情”才有所“作為”;總不能使“3·15”成為“走過場”。

  人所共知,每年“3·15”都會有不同的宣傳主題。譬如,2020年主題是“凝聚你我力量”;2019年主題是“信用讓消費更放心”;還有早些年的“在法治陽光下安全健康地消費”、“共筑誠信 我們在行動 ”、“凈化消費環(huán)境,提升消費質量”等,既體現了當年的消費形勢,也反映了消費者的期待。

  據報道,今年,“3·15”的宣傳主題是:“提振消費從心開始”。試問:從今年開始, “3.15”,我們該期待什么?不得不說,現如今,消費者對“3·15”依然有期待。只不過,期待的內容有所不同。期待及時曝光制假售假、侵害消費者利益的案件;期待職能主管部門正確引導消費者科學消費、學會防范和抵制商家的不法行為,這些應該是職能主管部門“常態(tài)化”的工作,更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特別期待的是,職能主管部門要積極主動作為,自覺履行職責,緊緊圍繞主題,多做實實在在的工作,讓消費者提振信心、放心消費;期待“3·15”活動從城市走進鄉(xiāng)村,發(fā)現問題及時主動出擊,抓源頭、抓苗頭,“該出手時就出手”,不能坐等“3·15”、不能坐等消費者舉報、不能坐等案件“上門”;在處理案件時,嚴格依法辦事,絕不能打“馬虎眼”、“和稀泥”,更不能以罰代法、以情代法,對屢教不改的商家,必須重典處罰,讓其付出付不起的代價,以儆效尤。更期待有關各方創(chuàng)新方法、通力協作、綜合施策、齊心發(fā)力,使不法商家無處遁形,

  “3.15”,必須對“走過場”說不,必須對形式主義說不!

  “3.15”,人們期待天下無“假冒偽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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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關鍵詞:3.15 欺詐 消費 周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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