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文良:對“農資忽悠團”要堅持露頭就打
作者:袁文良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為進一步做好2025年“農資打假”審判工作,依法懲治制售偽劣農資犯罪,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切實維護農民利益,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4件“農資打假”典型案例。值得關注的是,此次發(fā)布的張某、司某等銷售偽劣產品案,被告人組成“農資忽悠團”下鄉(xiāng)兜售偽劣化肥,組織程度高,銷售金額大,社會影響惡劣,人民法院不僅依法對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張某和司某分別判處十一年和九年有期徒刑,還對二被告人分別判處罰金人民幣九十萬元,這充分發(fā)揮了刑罰的懲治、威懾作用。
近年來,為了讓農民朋友用上放心農資,從根本上保障種子、肥料、農藥等產品的質量,公安部等有關部門多次聯(lián)合開展了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依法嚴厲打擊“農資忽悠團”以及各類制售假劣農資違法犯罪活動,為農業(yè)生產和糧食豐收起到了保駕護航的作用。但由于“農資忽悠團”組織化程度高、欺騙性強,團伙內部分工明確、協(xié)作緊密,深入農村地區(qū)流竄作案,因而每年都會有農民朋友受騙上當,致使農民朋友辛辛苦苦種下的作物往往顆粒無收,損失十分慘重,讓農民朋友欲哭無淚。因此,筆者建議有關部門要堅持經常抓、抓經常,對“農資忽悠團”以及以及各類制售假劣農資違法犯罪活動堅持露頭就打,切實維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
一是政府的職能部門要抓住備耕用種用肥用藥需求高峰和農資生產、儲備量大的時間節(jié)點,采取現(xiàn)場解讀、視頻播放、實物展示等形式深入村鎮(zhèn)、田間地頭進行流動宣傳,向廣大農民朋友講清“農資忽悠團”通常遵循的“一引二吹三騙”行為模式,并用通俗的語言、直觀的畫面現(xiàn)場解讀真假農資的辨別知識,指導農民朋友認識到假劣農資的危害和優(yōu)質農資的選購要點,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從而讓農民朋友正確選購農資,種糧更有信心。
二是廣大農民朋友在購買種子、化肥時,一定要增強防范意識,堅持從正規(guī)渠道購買農資用品,要認準商標,看清生產日期、保質期、合格證等,不要圖便宜購買三無商品,也不要盲目搶購非法經營的各類農資,更不要被上門推銷農資人員的宣傳“忽悠”,避免因貪小失大而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如果發(fā)現(xiàn)疑似“農資忽悠團”或是出售假冒偽劣農資產品行為,要主動向公安機關或市場監(jiān)管部門舉報,共同消除“農資忽悠團”在農村的生存土壤。
三是相關的執(zhí)法部門要在建立完善農資產品來源可溯、去向可追的工作機制的基礎上,堅持對各類農資市場進行經常性的體檢式排查,督促其規(guī)范生產經營,以避免偽劣農資混入農村市場坑農害農。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群眾舉報的“農資忽悠團”以及網絡售假、流竄售假或以“訂單農業(yè)”為名制售假劣農資等犯罪實施精準打擊、深度打擊、規(guī)模打擊、聯(lián)動打擊,查封“黑窩點”、打掉“黑作坊”,快速形成高壓震懾態(tài)勢,讓“農資忽悠團”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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